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或办个体户,最高可获得20万元无偿资助。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开始将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其中今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无偿资助大学生创业。
扶持标准从2万至20万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团省委联合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开始,在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设立“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年将安排资金100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8个档次: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15万元、18万元和20万元。
具体扶持金额由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团确定。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申请扶持项目需过评审关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8万元。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须通过评审答辩。对获得省级青年创业大赛奖项或风险投资机构已经承诺投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实际资助额度由评审团确定,原则上项目扶持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0%。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毕业年度在校高校大学生可向高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团省委、省人社厅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项目目录,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财政厅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