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非“必要”?
2010年2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布《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指南》,对于经营连锁网吧的企业申报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在3个及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直营门店。”
上述几条硬性规定实际上已经把几乎所有个体网吧剔除在外,而截至目前,个体网吧仍是行业绝对主流。
“我认为连锁模式拯救不了网吧产业,行政强推是存在误区的。”赵福军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网吧连锁化或是网吧单体化,只不过是国内网吧市场中存在的两类核心经营业态。连锁网吧代表的是集团化、专业化、高端化、产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方向,从经营业态上看是对单体网吧的升级。
但赵福军认为,单体网吧加盟连锁网吧的前提是连锁网吧有品牌价值,同时连锁网吧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可被复制。但现今看来,国内网吧行业存在的连锁化模式,更多不是依靠市场整合力量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模式建立起来的,既缺乏品牌效应,同时也没有好的连锁盈利模式。
“这都促使网吧连锁模式在国内和单体网吧模式相比,优势并不明显,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虽然强推了多年连锁模式,但至今单体网吧仍旧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原因。”赵福军表示。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伟律师也有类似观点,她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连锁经营也许是历经市场实践检验的优良经营模式之一,政府部门可以倡导、鼓励经营者参与到某行业的连锁模式中,以期使更多的经营主体依托于连锁模式谋求更长远的整体发展,同时也便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服务。
“但监管部门的表述,怎么读来都有一种行政力介入市场行为的强制味道。”高伟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如果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连锁经营模式,甚至为此缴纳高额费用,显然原单体网吧经营业主的利益是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
单体网吧出路何在
网吧连锁化改革对于目前的个体网吧来说,无非有两条路,一是被强制关闭,二是被连锁网吧收编。
强制关闭的情况下,网吧经营者能获得多少补偿?一般地区的网吧经营许可证都是有年限的,若到期后不予审批,甚至不需花一分钱即能将其关闭。
而被收编,似乎就成为了还算不错的选择,但此类情况无非是多了一层收费环节。收编也好、挂靠也罢,首先不可能是免费的,那些拥有连锁网吧经营权的企业,也不会甘心为他人作嫁衣裳。到头来,这最好的选择也就成为个体网吧多交一些钱的模式。
个体网吧经营者殷先生即对《法人》记者表示,经营网吧都有比较大的投资,以他在一家小镇经营的网吧为例,不到一百台机器的规模,已投资六、七十万元。
“而且‘入行三年穷’,刚开始赚钱就被关闭的话,我们连生路都没了。”殷先生表示,数十万的投资对于小网吧经营者来说,已是天文数字,如果被强行关停,担心自己的投资无人补偿。
殷先生认为,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自己无话可说,但如果自己经营的好好被强行收购,肯定会心有不甘。殷先生的一番话,也代表了众多个体网吧经营者的心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既存的合法网吧业主,不能被随意取缔,否则就可能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补偿问题。”赵福军认为,既存网吧从业者的补偿、安置、再就业等问题,也将成为网吧连锁化改革的瓶颈。
赵福军表示,对于网吧产业的连锁化发展,政府应该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应积极引导市场力量自下而上的进行连锁化发展,通过区域性连锁、自由连锁、特许连锁、直营连锁等模式的并存发展,由连锁经营者以持续运营的心态打造自身的品牌和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连锁业态的繁荣发展才能够被唤醒,单体网吧的特许加盟积极性才能够被调动。
“应该想方设法的通过政策利导的方式扶持连锁网吧,而不是强行取缔单体网吧。”赵福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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