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享受外来投资者同等待遇。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唐创业。留学人员来唐创业要求取得常住户口的,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留学人员来唐创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在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给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留学人员在唐山湾“四点一带”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开业年度起,五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前两年不低于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后三年不低于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一半。
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留学人才创办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企业,同级财政可给予100万元配套资金或贷款贴息扶持,个别重大项目可达200万元。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租用的公共场地、房产用于办公、科研和生产,可享受高新区创业中心和留学生创业园的有关优惠政策(在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前三年免交)。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从进驻留学人员创业园之日起,两年内所缴的所得税、营业税及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由当地财政列收列支进行全额补贴,之后三年按50%给予补贴。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不予免税商品外),免征关税和抵退进口环节增值税。留学人员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列支,不受销售额限制。
全国各地人才来唐创业,并将技术成果转让给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可采取一次性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多种收益分配方式。
对来唐创业的两院院士、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名高校的博士生导师等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唐发犤2008犦9号)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外,同时享受我市鼓励创业和外商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
8.鼓励农民致富创业。农村流动性小商贩和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费。对农民创业Cye.com.cn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有关税费外,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适当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在建店和经营过程中享受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减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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