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加创业贷款投放,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创业贷款给予税收减免。
17.加强信用担保扶持。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到2009年底,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到2010年,市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2亿元以上,县级担保机构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制度,支持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
五、构建平台,拓展全民创业空间
18.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模式,利用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场所,建设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市及县(市)区土地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亩土地用于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在目前已建立创业辅导基地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街道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到2010年全市要达到40个。对投资亿元以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省级示范基地,除享受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市还将予以扶持。市、县(市)区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创业资金扶持的创业辅导基地,可对上缴利税超过租金3倍以上的创业企业减免2年厂房、设备等租金。
19.推进中小企业园区建设。在唐山湾“四点一带”,建4至6个10平方公里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用于为主导产业链配套建设的新上项目及市内“退二进三”中小企业搬迁改造;在市中心区通过盘活既有厂区、厂房、土地等存量资产建设2至3个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代理开业前Cye.com.cn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用于鼓励支持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下岗人员在内的创业者进区创业。凡是符合相关条件进入园区创业的人员,可在第一年享受免交租金、在第二至三年享受租金减半的优惠政策。每个县(市)建设一个规模化的工业园区或特色鲜明的专业化产业园区,引导存量产业向园区集中,在园区提升。凡进入园区的中小企业,属于工业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最低限价收取。
20.加强各类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各类工业集中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校舍楼宇等设施,经过改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必须建设1至2个孵化基地。
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创业人员在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企业,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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