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如此,随着四万亿投资的开始,这些大项目中银行所沉淀的资金量更是远超想象。
今年前两个月全国新增信贷2.69万亿,以票据融资和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占当月新增信贷规模的比例为32.3%。
一位股份制银行高层表示,信贷结构上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可能还会很高,银行急着把好的中大型项目抢到手。现在来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成为主要的贷款需求,而民间投资的信贷需求却较少。
铁道部2009年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显示,铁道部近三年从国内外银行获得贷款分别为369.01亿元、650.33亿元和771.27亿元。不过截至2008年底,铁道部已与主要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银行承诺意向授信规模超过2万亿元,可见力度之大。
5.隐性负债阴影
以前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在经济比较好的时候,可以延缓问题。但是如果碰到经济不好的时候,则可能会造成较大的问题。
银行信贷大量进入,地方政府的“城投债”爆发,在地方财力减缓之时,亟需警惕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膨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变通的办法是,地方政府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再发债或者向银行贷款间接负债。所以尽管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但这没有反映地方政府的真实负债情况。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类承曜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复杂性在于:地方政府债务中,既有显性债务,也有隐性债务。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拖欠工资、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而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保资金缺口等。地方国有企业、学校等事业单位的负债从广义上来讲也是地方政府负债。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为满足地方财力需要,通过违规发债、设立政府下属的投融资公司从银行体系申请贷款,甚至拖欠建筑施工款等方式形成的隐性负债。
一位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人士介绍,通常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向银行借贷时,会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主体,以项目资产和收费经营权做抵押,而另外政府或者政府性公司会出具“支持安慰函”,在项目现金流量补
贴、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支持,“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政府毕竟要讲究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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